沧州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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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六号文件的答复

 杜义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沧州海洋经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指示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突出做好港口转型升级、临港产业聚集和港城建设“三篇文章”,充分挖掘临海陆域、海域和海洋资源的巨大潜力,不断提升海洋资源综合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统筹加强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海洋经济活力,积极打造河海相济、动能强劲重要增长极,全力为加快构建“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新动能、培育新引擎。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围绕聚集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七要素,逐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出台《关于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推进沧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沧发〔2019〕31号)文件,为我市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补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短板,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政策支撑。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建投、金控、沧州银行等国有融资平台,有效化解港务集团、渤投集团企业债务风险,提升融资能力,壮大运营实力,为沿海开发健康良性发展提供强大后盾,更好服务沿海经济开发建设。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进海洋资金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紧密结合,加大对海洋重点项目信贷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开展海洋开发担保业务,大力发展海洋保险险种。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制定《沧州渤海新区支持黄骅港集装箱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积极争取拨付港口基础设施补助金、集装箱补贴资金、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金等专项资金,为沿海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提供资金支持。三是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出台招商投资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在的产业性质、在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的相对地位、单位土地投资和产出强度、技术先进性、发展潜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指标,确定准入门槛,引导企业采取新型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健全对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筛选机制。四是创新人才和科技政策。以加快人才引进为先导,以改善人才利用方式为重点,以优化人才培养机制为保障,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工作,建成院士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让科技深度融入传统产业,带动产业不断优化升级,努力营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政策环境,加快形成层次有序、各尽其能、优势互补的人才结构。五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推广“一趟清、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赋予渤海新区市级审批权限,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效率全省一流、全国领先目标。完善和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化“企业家直通车”和领导干部包联制度,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企业级在发展创造沿海经济中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二、开创新型发展模式,培育五大新型海洋产业

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与临海传统产业有机结合,实现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海水淡化产业:围绕海水淡化发展,加快发展上游淡化膜、能量回收等装备制造项目的发展,同时继续引进海淡水需求企业,支撑不断壮大的海淡产业。以国华沧东电厂、首创阿科凌、巴安水务、中科保等一批海水淡化项目为代表的海水淡化产业已具备20万吨/天的供水能力,并通过产业不断发展,将建成集海水集中处理、海水淡化、海水直用、浓海水综合利用、海水淡化材料与装备制造,以及淡水统一配送的蓝色水产业链,形成自主化海水淡化成套技术装备,扶持一批技术领先、具有一定规模和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从而为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支撑,为全国区域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提供示范。海洋装备研发制造及应用产业:以赛诺膜制造、达力普海洋输油管道等项目为代表的海洋装备研发制造及应用产业已实现了海水淡化装备、海洋油气输送管道等领域的突破。同时,依托冶金、装备产业基础,积极发展海洋工程、海水淡化等专用装备制造,全力推进《中国制造2025》战略机遇,打造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高地。海洋生物医药及科技渔业产业:以渤海新区北京生物医药园、华晨药业、鑫海水产等项目为代表的海洋生物医药及科技渔业产业成功实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医药产业的有效承接。同时,大力开展科技渔业及资源增放流修复工作,实现地方经济与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渤海海域渔业资源持续恢复,水域生态有效修复,实现渔业和渔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业产业:凭借港口、区位交通优势,依托“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中国物流实验基地”“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等平台,建设环渤海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加快建设煤炭、矿石、石化产品、建材、钢材、汽车及零部件、农副产品、粮油等“八大交易中心”建设,打造覆盖京津冀的大宗商品物流基地和环渤海现代商贸物流科技示范区。海洋石化研发及应用产业:依托现有化工产业,打造以炼油、乙烯、芳烃为龙头,以精细化工为重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加快中海石油中捷石化大型炼化项目和鑫海化工、浅海石化等重油深加工项目建设,加快构建规模化、现代化、一体化的炼化产业链,发展成为北方重要海洋石油化工基地。

三、推动黄骅港转型升级,加快绿色智慧平安港口建设

2019年4月1日,《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明确了黄骅港“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和‘一带一路’重要枢纽”目标定位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以城定港、以港带城、港城融合、产城共兴”方针,深入实施“港口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巩固国家煤炭运输大通道的基础上,突出功能定位,加快专业化码头建设,加强深水航道升级改造,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积蓄跨越赶超的强大势能。绿色港口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扣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实现码头堆场防风抑尘、洒水等设施建设全覆盖,加强港区扬尘作业监管,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全面淘汰高排放港作机械,全力推进港口铁路线棚化改造、建设,鼓励码头企业建设港口岸电项目。目前,黄骅港已建成高压岸电8套,低压岸电11套,提前完成了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中规定的建设内容。在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国家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港口高质量发展报告(海港篇)2019》中,黄骅港绿色安全评价位居全国主要港区首位,绿色港区建设领跑全国沿海主要港口。智慧港口建设: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着力提升港口管理运营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释放动能,围绕智慧港口和自动化码头建设,加强自主创新、集成创新,推动智慧港口沿着“自动化—信息化—智慧化—智能化”的路径转型升级,翻车机长效抑尘系统、粉尘制饼技术、皮带机洗带装置、堆料机臂架洒水设施等技术设备引领行业创新潮流,成为我国首个实现全流程远程作业的煤炭港,在全国39家主要港口中,劳动生产率、盈利能力、人均效益均排名第一位,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煤港高质量发展之路。平安港口建设:秉承“生产运营零死亡,无控隐患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推行“双控”体系建设,着力强化本质安全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扎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全面加强风险预控,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全行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安全基础,黄骅港对区域产业支撑力和中西部腹地的辐射力进一步突出,在全市全方位对外开放中的战略支点地位进一步强化。

四、大力发展滨海旅游,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坚持全域旅游理念充分挖掘与利用沧州沿海湿地、古贝壳堤、沿海景观及沿海的文物古迹、盐田、地热温泉等旅游资源,突出蓝色海洋、绿色生态、红色革命、金色历史“四色文化”,全力打造国际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完善沿海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推动海洋牧场、海上旅游平台、邮轮母港建设,培育休闲渔业旅游等特色项目。立足通航产业,全力构建航空特色小镇,发展低空飞行旅行。依托良好工业企业基础,打造一批工业旅游品牌。大力推动主题旅游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滨海渔村游、中欧风情游、工业游等旅游新业态,沧海文化景区被评为“河北省不得不去的旅游目的地”,南大港湿地景区入选“河北省不得不约的网红打卡地”。全面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快旅慢游的旅游新形态,创新营销模式,聚集旅游人气,渤海新区2019年A级以上景区已达到16家,接待游客总量突破2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00亿元,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对年度GDP的综合贡献率达10%以上。

五、加强海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加大科技投入、人才引进,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搭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利用康庄化工院士工作站、中科保过程研究所、河北农业大学、北京滨海交大等科研院所与高校平台,围绕海洋经济发展关键领域,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发、试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海洋水产、海洋环境、海洋生物、海洋化工等行业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科技创新和产业开发能力为目标,加大海洋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不断壮大海洋科技人才队伍。依托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引进一批海水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和能源开发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国内一流创新团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提升海洋经济发展科技含量,着力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海洋能源资源、工程装备制造、环境保护、通信导航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着力攻克海水淡化大型成套装备、浓海水高效利用技术与装备、贝类功能性产品加工、海产品加工废弃物高值利用、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海洋灾害预警和处置等重大关键技术,支撑海洋新兴产业发展。

六、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着力于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强化海洋资源管理,加强污染综合防治,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切实提高海洋生态文明水平,达到陆海和谐生态发展状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方针:确保海洋资源取之有道、用之有序,确保海洋环境不断改善、永续利用,统筹好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关系,将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贯穿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战略:努力在海域与陆域开发上做到定位、规划、布局、资源、环境、防灾等六个方面相互衔接,坚决防止人为割裂陆海间资源禀赋、环境条件和功能定位的内在联系,不计代价地盲目开发海洋。坚持“五个用海”总体要求:坚持规划用海,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全面提升海洋功能区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坚持集约用海,鼓励实行集中适度规模开发,提高单位岸线和用海面积的投资强度;坚持生态用海,以生态友好、环境友好的方式开发使用海洋,维护、保持海洋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坚持科技用海,提高对海洋资源环境变化规律的认识,推动海洋关键技术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坚持依法用海,依法审批用海,坚决查处违法用海、违规批海,整治近海水域乱象,守好海洋生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