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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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70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沧州市委: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沧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70号提案》收悉。对第370号提案提出的“促进沧州海洋经济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建议中对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全面、透彻,提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以“功能区划”为指导,实施海洋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落实《河北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黄骅港总体功能区划》《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要求,统筹发展导向、空间布局和用途管制要求,坚持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生态门槛和产业准入门槛,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发展空间,严控海域利用率、岸线利用率、投资强度等指标,提高海域开发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二、突出陆海互动,加强海洋特色产业引领作用。

(一)编制落实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助力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规划编制,提升规划质量。《沧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审定,2022年4月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规划》,明确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为进一步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拓展蓝色经济发展空间,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和水平,支撑全市经济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是抓好规划落实,助力沿海经济发展。2022年6月市发改委会同印发《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2022年9月我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沧州市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2022年度工作计划》,支持指导海水淡化业发展。2023年4月我局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成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对策建议,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对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快推进黄骅港转型升级

一是优化港口功能结构。进一步提升码头通过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总投资约415亿元的22个码头项目建设。综合港区推进建设集装箱、液体化工、滚装等专业化泊位;散货港区推进建设20万吨级矿石、30万吨级原油、LNG等大宗货物及清洁能源码头;煤炭港区巩固能源运输主通道地位,推进建设8万吨级原油码头;河口港区推进建设3000吨级码头,为综合港区、散货港区提供有益补充。

二是提升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航道、防波堤、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为适应船舶大型化需求,全面提升沧州黄骅港航道等级,加快推进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工程、综合港区和散货港区20万吨级航道改造提升工程、综合港区二港池支航道工程。

三是完善集疏港铁路网络。推进沧州黄骅港综合港区9#、10#通用泊位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实现码头与邯黄铁路联通;推进沧州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前期工作,实现沧港铁路直通港区。研究谋划综合大港引入朔黄铁路、大型铁路编组站项目,实现朔黄、邯黄、沧港铁路互联互通。

(三)加强用海要素保障,集约节约用海

一是加强用海保障。抢抓自然资源部用海审批陆续“解封”有利机遇,结合《河北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以报卷质量保证批卷效率原则,加快推进涉海项目报审。主动做好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沧州市项目用海联审机制,对用海项目进行集体研究、科学决策。2021年和2022年,我市海域审批出让23宗,进一步解决围填海区域空置率高等问题,为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用海保障。

二是优化海域资源配置。落实《河北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统筹发展导向、空间布局和用途管制要求,坚持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生态门槛和产业准入门槛,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发展空间,严控海域利用率、岸线利用率、投资强度等指标,提高海域开发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沧州市港航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