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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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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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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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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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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主题词:
- 文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0451号提案的交办通知》及相关资料收悉。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51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海岸带与海域发展空间统一规划管理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范围,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坚持陆海统筹原则,科学安排海洋空间利用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坚持陆海统筹,是新时代我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坚持陆海统筹,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港产城及腹地高质量融合发展,全力打造互补共生的陆海融合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海岸带生态系统整体性与开发利用活动的陆海关联性,全面统筹陆海空间配置、陆海生态保护修复、陆海污染防控,优化陆海功能分区,建立陆海一体空间保护开发秩序。依托京津冀城市群引领作用和功能,深入推进沧州“一港双城”建设,促进海岸带城乡协调发展,创新海陆统筹发展模式。在全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框架下,积极配合做好海岸线综合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落实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规划管理有效衔接
加强海岸带及海域空间利用专题研究,准确把握海岸带及海域空间的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的需求,按照陆海统筹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谋划好海岸带地区保护与利用空间格局,并力争在省级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中落地。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市级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在省级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充分衔接港口、渔业、环保、旅游、临港产业等行业规划,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海洋预留区等二级功能区细化至三级功能区,并依据海域功能定位制定针对性的用途管制、用海方式控制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区管控措施与要求。
沧州市港航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