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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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刘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向海而兴,打造沿海经济强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战略定位,将黄骅港打造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大港

2023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全国港口及航道布局规划》,黄骅港由地区性重要港口上升为全国沿海主要港口,进一步突出了黄骅港在沿海港口布局中的战略地位。一是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黄骅港重要指示精神,围“国家沿海主要港口”定位,高标准开展《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年)》修订工作,加强港口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在规划层面实现发展定位再提高、功能更优化、设施更完善以高水平规划建设引领沧州黄骅港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建成码头和港口航道基础设施项目3个,首个万吨级液化码头建成开放,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实现首航,新增泊位2个,年设计通过能力802万吨;开工建设港口码头项目2个;煤五期工程、综合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滚装码头一期工程、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和煤炭港区原油码头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前期手续跑办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为黄骅港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49亿元,已全部拨付到位,这是我省唯一获得此项资金支持的水运项目。三是加强与周边港口合作。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将黄骅港打造成为西煤东运、北煤南运能源枢纽港和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港推进与周边区域港口合理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提升环渤海港口群的综合竞争力。深化津沧两港协同合作,推进黄骅港承接天津港散货运输功能,推进黄骅港煤五期工程等码头项目和大宗散货煤炭堆场、矿粉堆场、物流中心、储煤基地等堆场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黄骅港大宗散货运输能力。四是推动港产城协调发展。依据区域经济、产业布局和城市功能定位,加强港口规划与城市规划、产业规划之间的衔接。进一步优化港口服务功能,强化港口与区域产业、物流园区、运输通道的有效对接,加强港产城互动融合。

二、扩大港口开放,开辟互联互通新通道

一是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提高到港货物集疏运绿色运输方式的比例。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和国际班列,实现常态化、规模化运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黄骅港大宗货物“公转铁”,以港口资源为依托,充分发挥多式联运优势,加强与属地政府、企业合作,沿朔黄、太中银、邯黄铁路“三线”稳步推进20个内陆港建设,目前已挂牌运营内陆港13个。充分发挥陆海联运纽带作用,煤炭铁路、水路集港率保持100%,2023年完成集装箱铁水联运5.94万标箱。二是开辟集装箱内外贸易航线。全力打造交通便捷、物流高效、贸易便利的内外贸新通道,在巩固现有内外贸航线、近洋航线基础上,积极与上海、天津、大连等港口合作,不断发展外贸直航航线以及外贸内支线,新开通黄骅港至日本、俄罗斯远东、大洋洲等3条外贸航线,至广州、泉州、厦门等3条内贸航线,“黄骅港—上海—印度黄骅港—上海—巴基斯坦”“黄骅港—上海—中东集装箱外贸航线试运行,首条液化品外贸航线正式开通,黄骅港已开辟内外贸集装箱航线19条,辐射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坚持向海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海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载体,海洋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向海发展、向海图强”理念,积极落实各项发展举措,坚持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利用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工作。一是用规划引领海洋经济发展,制发《沧州市海洋经济“十四五”规划》,明确全市“蓝色经济”发展重点,创新海陆统筹发展模式,统筹优化海洋产业、临港产业与陆域产业布局,形成海陆关系协调、联动发展新格局,为推动全市海洋经济结构调整,引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政策指引。二是科学开展海洋经济调查统计,全面收集掌握沧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基本状况,2023年我市全年海水养殖量2.66万吨、风电发电量31亿千瓦时。三加大海洋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力度。“世界海洋日”和“全国海洋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海洋日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浓厚氛围,科普海洋灾害知识,不断增强群众海洋防灾减灾意识。6月6日,围绕“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宣传主题,河北省2024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宣传活动在沧州市南大港举行。7日,我局联合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在沧州市名人植物园举办了2024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科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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