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大连九星海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黄骅风电场一期(150MW)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6月11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均可向我局书面反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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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风电场一期(150MW)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