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监管,保障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沧州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7月19日-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检查施工现场实体、质量管理行为、安全管理行为落实情况。
(一)项目各参建单位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
(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四)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五)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市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水运工程项目建设企业。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分类B、C、D、E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比例
“双随机”库中共有主体3 家(见抽查单位名录库),抽查比例50%。
四、实施部门
牵头科室:沧州市港航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在系统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参与科室:沧州市港航管理局规划建设科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相关科室、支队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抽查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内部联合开展随机抽查的科室、支队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抽查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宣传,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实施联合惩戒。随机抽查结果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落到实处。
附件:抽查企业名录库
沧州市港航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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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名称 |
法人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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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0992320144193A |
沧州渤海新区港坤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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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0911710921357E |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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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0992MA07QJN03L |
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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